■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
2005年6月13日,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厅改革[2005]116号文件确定诚通集团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单位,搭建国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的平台,探索中央企业非主业资产及不良资产市场化、专业化运作和处置的路子,促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和发展,提高中央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。
■资产公司的作用
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指出,在继续鼓励中央企业联合重组的同时,积极探索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的调整重组,资产经营公司要发挥三方面作用。
一、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促进资本流动、推进企业改制、吸引战略投资者方面大重要作用,大力推进中央企业特别是一般性竞争行业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。
二、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托管困难企业、处置不良资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加大经营困难、包袱沉重、缺乏竞争力企业的退出力度。
三、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推进结构调整、企业重组方面的重要作用,加快培育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。
■整合六类资产
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中央企业重组的总体需要,国资委将把部分中央企业的非主业资产、不良资产及所属经营不善的企业等六类资产,通过托管、无偿划转、收购、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剥离,移交诚通集团按照市场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经营或处置。
一、整体上市后的存续资产;
二、主辅分离、清产核资剥离出的资产;
三、破产关闭企业资产;
四、公共职能资产,包括学校、医院等资产;
五、经营不善的企业(如未来两年内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4%的企业)、资产规模小、非国家控制且无法进入行业前3名的企业;
六、中央债转股企业
■已搭建的专业化资产经营平台
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
中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
新华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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